上海市2016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含南京大学)
2015-10-10 10:59:13 江苏选调生考试 来源:南大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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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现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16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试点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市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16年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15所高校和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00名。
选调职位为“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县机关选调生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不明确具体岗位。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校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发布。选调公告、政策问答由15所选调高校网站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管理部门公布。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15所高校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10月10日10时起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gwy.21cnhr.gov.cn/2016xds)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 18:00。
选调生报名时可同时另外选择报考上海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岗位和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直接选择具体岗位,报考公务员的在选调生缴费时进行确认选择)。
3、资格审核。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推荐。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高校报名信息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
4、确认报考类别方向及缴费。通过资格复核的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11月2日0:00至11月9日18:00进行网上缴费,并选择报考类别方向。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12月8日9:00至12月11日18: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5、笔试。选调笔试与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海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笔试一并进行,笔试预计在2015年12月中下旬在上海举行。具体时间届时参看《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选调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 15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分为综合管理、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六大类。专业科目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50 分。
6、确定面试名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录用人数,以1:5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计划于2016年1月13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各类别方向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如不足1:5比例的,将适当缩减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