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招聘18名窗口业务人员公告(2)
2018-07-09 09:21:57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
⑤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笔试合格线,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聘用。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岗前业务培训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分配至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相应窗口岗位,同时与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4687307王老师
监督电话:025-58883228浦口区人社局
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附件1: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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