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苏州首次公务员考试6取1:与今相似(3)
2012-09-29 14:51:06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扬子晚报(南京)
如何录用
任用前必实习,不合格者不任用
7月22日,已录用人员的工作分发地点确定了,“甄取人员准以实习税务员派往各分局试用一个月,各暂支80元,期满考核成绩后再报请正式核委”。
在苏州区直接税局发给吴县分局的一份指令中,记者看到名单上只有11人。袁光解释,当时公务员选拔流程分为考试、分发、任用环节。分发环节是根据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任职资历和工作阅历,分别采取实授、试署、学习三种处置结果。“如果没有相关任用经历或服务年限不足的,一律先分派到各机关学习,而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就不需要再实习”,可能录取的20人中这11人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
对于这些人,实习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任用。“如果在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则可以提前试署,而成绩不达标者就要延长学习期并减薪,但也只有两次延长机会,仍不达标就不予任用了。”从1946年8月上旬开始,11名被录取的人员分赴吴县、南通、徐州分局实习,作为初任公务员刚刚迈开第一步。
延伸阅读
1929年国民政府引入公务员制度
在南京市北京东路中段、鸡鸣古寺东侧,有一排排颇具复古韵味的建筑。如今,这里是南京市政府所在地,而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这里是南京国民政府考试院的院落。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久,遵照孙中山的“五权立宪”,设立考试院作为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关,所有公务员均须经考试院的考选方得任用。次年修订的《公务人员任用法》,第一次把现代公务员制度引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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