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技师学院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2)
2018-07-20 09:10:15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技师学院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7月30日18:00),须于2018年8月4日上午9:00—下午3: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楼318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核的方式,在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指导下,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主要课程、学生管理、获奖、发表论文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技师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68788229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技师学院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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