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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京市行政学院招聘5名专职教师公告(2)

2016-04-05 09:34 江苏人事考试网 http://js.huatu.com/ 文章来源:南京人社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90号南京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46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5-86752049;手机13390778991

  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njdxzzrsc@163.com

  2、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日至2016年5月27日止。

  3、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供个人简历、硕士研究生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及聘书复印件,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可提供电子版,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试讲环节,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http://dx.nanjing.gov.cn/)发布,资格审查的结果将在试讲前通知本人。

  (三)试讲

  1、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定为5月28日,地点在南京市委党校。

  2、应聘人员参加试讲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职称资格证和聘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3、试讲由我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各专业确定试讲题目,提前一周通知试讲者准备,专家评审组根据试讲者试讲的内容进行现场提问,现场评分。

  4、综合评定。根据试讲者个人的试讲成绩、学术成果、个人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评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我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和南京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等相关待遇。我校给予教学科研骨干15万元、博士专职教师10万元安家费;未成家的,按照《关于引进人才住房待遇暂行规定》提供过渡公寓租住房。被聘用人员,凡拥有省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并保证其最终科研成果归属本校的,将给予最高15万的配套科研经费,同时享受本校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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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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